各市州、县(市、区)牧业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
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管,确保奥运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良好秩序,配合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行动,省局研究制定了《全省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 系 人:刘同民 李英春
联系电话:0431-87922603 88906641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全省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
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省兽药质量监管,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奥运年公共卫生安全,促进我省养殖业健康发展,配合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开展的“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行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大兽药质量监测和畜产品残留监控力度,将“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行动(以下简称“行动”)贯穿于兽药生产、检验、经营和使用全过程,切实提高兽药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兽药行业和养殖业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兽药质量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力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或驻厂监督达100%,防伪标签粘贴率达100%,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率达100%,兽药生产企业实施GMP管理达100%,飞行检查覆盖面达100%。
(二)兽药抽检及残留安全监控得到进一步加强。兽药及残留国家监控计划和省内配套任务达100%,兽药抽样批次比上年提高10%,兽药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残留超标率进一步下降。
(三)科学用药水平进一步加强。开展兽药科学使用宣传普及活动和诚信企业评比活动,推介优质兽药品种10个,兽药名牌企业3户。
(四)兽药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积极开展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技术支持率达100%。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总体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4月中下旬)
1.印发《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行动实施方案》,进行部署,提出要求。
2.召开座谈会。组织我省兽药行政监管、兽药企业、兽药监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座谈开展这一行动的目的、意义,听取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3.组织兽药生产企业签订“承诺书”。组织兽药生产企业签订“优质兽药出厂”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使用者及社会各界监督。
(二)具体实施。(5月至11月底)
1.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监管活动。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前,协助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开展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监管活动。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根据兽用生物制品企业生产情况,组织人员认真抓好批签发和驻厂监督工作。
2.兽药残留监控活动。11月底前,认真落实国家残留监控计划,加大监控的力度和范围。为确保奥运年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不定期对屠宰企业进行跟踪抽检,及时发布信息,并对阳性样品进行追溯,查找源头,杜绝隐患,确保安全。
3.兽药质量安全监管活动。11月底前,扩大国家计划的抽检范围和覆盖面,力争增加抽样量10%,抽检区域将覆盖全省各市州。建立兽药企业巡查制度。行动期间将对全省兽药生产企业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飞行检查”;对于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实行动态“飞行检查”;对问题严重的企业严肃查处,确保优质兽药出厂,重点对省内3户兽药批发经营企业进行GSP试点。积极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净化兽药市场。
4.开展诚信企业评比和优质品牌推介活动。制定诚信企业资格条件和名牌产品标准,组织开展好诚信企业评比和推荐名牌产品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兽药生产诚信企业和10个名优产品品牌。
5.开展研讨和培训活动。6月份,省动保协会组织召开企业高级人员研讨班;7月份,省局举办兽药生产企业质检人员培训班,市州级举办养殖户培训班。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上旬)
对各市州开展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10月初各市州进行自检总结,并于10月7日前将行动总结报告报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突出成效,省局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兽医药政处处长、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所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行动的总体安排和督导检查,具体工作由省兽药饲料监察所负责。各地牧业管理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抓好辖区内行动开展。
五、总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搞好动员。此次“行动”不仅涉及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各个环节,而且还涉及到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兽药监察机构以及兽药生产企业和养殖户(场)之间的联动。因此,要精心组织,统筹谋划,充分调动各级兽医行政监管、兽药监察机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户(场)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并贯穿于“行动”的始终。
(二)加强宣传,注重实效。各级兽医行政监管、兽药监察机构要积极搞好“行动”的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动员和引导兽药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力量,形成广泛的社会认知。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畜牧兽医杂志等媒介,加大兽药管理法规规章和安全兽药识别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优质兽药出厂”的经营理念和养殖户(场)“放心兽药入户”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强化抽检,全程监管。结合开展质量管理推进年活动,对常规兽药实施评价性抽检,对重点品种和重点监控企业实施跟踪抽检。加强对违禁药物的检验,力争使兽药残留超标率进一步下降。进一步加强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和指导,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四)加强反馈,搞好总结。各级牧业管理部门要做好“行动”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沟通进展情况;每个阶段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