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畜牧局长会议上获悉,国家和省里的各项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出台后,山东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
一是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各地对所有存栏能繁母猪进行补贴,每头补贴50元。为提高养殖户的积极性,部分地市还在此基础上增加了补贴的力度,如烟台对截至今年年底新购母猪的养猪场按每头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同时对各类种猪场、商品猪场、猪的人工授精站(点)新购瘦肉型良种公猪,按每头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济南对养猪小区(场、户)一次性购买仔猪20头以上者,每头补贴10元;临沂市罗庄区对新购2头以上二元母猪的农户每头补贴100元;莱芜对购买良种莱芜母猪按每头2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二是积极建立生猪保险制度。济南、青岛、烟台、枣庄、东营、聊城等地先后开展能繁母猪保险,聊城市高唐县对存栏30头能繁母猪以上的农户上保险,保费60元/头,保值1000元,大大提高了养殖户的积极性。
三是扶持生猪标准化小区建设。临沂对该市政府命名的标准化养殖小区(场)进行奖励,每个小区(场)奖励5万元。潍坊、德州、滨州、威海、泰安、日照、济宁、淄博等市也在这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四是抓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济南市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市良种猪繁育场,6个农业县(市)区分别投资建立良种猪扩繁场。东营对取得省级以上种猪生产许可证、纯种母猪存栏300头以上的生猪良种繁育场每处补贴8万元,同时对新建猪人工授精站每处投资10万元。
五是推进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建设。如东营将为存栏200头以上或年出栏商品猪5000头以上的规模场区争取财政补贴项目,扶持建设沼气池治污项目。枣庄、菏泽等地也在这方面制定了一些措施,力促生猪饲养环境治理和循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