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疾病查产品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畜禽屠宰监管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农办医〔2014〕33号
时间:2014/7/9 10:12:00  作者:35941小编  来源:兽药信息网
分享到: 微信 更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为进一步推进各地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推动屠宰监管工作开展,切实保障畜禽屠宰质量安全,经研究,我部决定近期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全国畜禽屠宰监管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7月10-11日,会期一天。7月10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广州军区中南花园酒店(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58号,联系人:陈超,电话:18062000908)。  

  二、会议内容  

  (一)交流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进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建议;  

  (二)交流2014年上半年生猪屠宰行业管理、统计监测和质量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三)研讨《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修订重点问题。  

  三、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屠宰管理主管处室处长(职责调整未到位的省份派处级联络员参会)。农业部兽医局、农业部屠宰技术中心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同志。  

  四、会议材料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围绕会议内容(一)、(二)准备书面总结材料,要求重点突出、文字精练,并经主管厅(局)长审定盖章后于7月7日前传真至我部,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就《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修订涉及调整范围由生猪扩展到牛羊禽、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整合等重点问题,从制度设计、具体实施两个层面组织论证提出具体可行性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带到会上。  

  (三)请河北、江苏、湖北、海南、陕西五省做好会议典型经验交流准备。  

  请各单位参会代表填写会议回执(附后),并于7月4日前传真至我部兽医局和湖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农业部兽医局屠宰行业管理处:冯梁  

  电话:010-59191430、1855(传真) 邮箱:tuzaichu@163.com  

  2.湖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黄伦忠  

  电话:13135658729 传真:027-87892450  

    

  附件:全国畜禽屠宰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6月27日


本文共分[1] 页

    上一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活羊跨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农业部发执业兽医考试管理办法 意见通知
 
35941客服微信
扫一扫了解更多产品信息!
新手指南
了解35941
注册新用户
法律声明
服务条款
联系我们
兽药产品
猪兽药
鸡兽药
牛羊兽药
毛皮兽药
水产兽药
饲料产品
猪饲料
鸡饲料
饲料添加剂
饲料预混剂
浓缩料
猪药系列
高热病
口蹄疫
咳喘病
拉稀
促生长
禽药系列
黄白痢
大肠杆菌
呼吸道
新城疫
消毒剂
牛羊系类
牛羊催肥
乳房炎
头孢
驱虫药
小反刍
35941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了解更多产品信息!
货到付款 整件免邮 正品保证 买贵补差 支付宝担保
Copyright 2006-2019 35941.com版权所有 吉ICP证B-2-4-20080050号 吉ICP备080000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4301号 *兽药广审(文)201609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