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违法使用违禁兽药违法行为,规范兽药经营和兽药使用行为,确保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水产产业健康发展,浙江湖州市长兴县农业局决定于从6月下旬开始至7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产养殖环节专项治理行动。
1、检查范围。一是牛蛙等水产养殖户及专业合作社;二是水产养殖相关的兽药经营单位;三是水产用饲料生产、经营单位。
2、检查内容。以孔雀石绿、五氯酚酰钠、硝基呋喃类等农业部公告明确在水产养殖过程中禁用的物质为主,开展全面检查。
3、行动时间与方式。本次专项行动的从6月下旬开始至7月底。执法大队、畜牧局对全县兽药经营及水产用饲料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对非法经营违禁兽药及违法生产、经营含违禁药物的饲料的行为进行打击查处。水产站重点摸清牛蛙等水产品生产经营情况,检查牛蛙养殖过程中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结合省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有计划地对牛蛙产品进行抽样,及时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4、行动要求。农业局组织相关科室统一行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决不以罚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