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三年前在竞争承包虾围时失败,就怀恨在心。今年看到对方养虾收成不错,就向虾围里投毒,造成对方损失超11万元。7月2日,台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和深井派出所紧密联合,抢抓战机,迅速侦破了“6·28”深井破坏生产经营案。
6000斤“南美白”一夜间死光
6月28日23时许,台山市公安局110接警台接到报警:事主阿有(男,37岁,浙江丽水人)在台山市深井镇沙潮村委会坭桥中围承包的约10亩虾围疑似被人放药,导致虾围中的南美白虾全部死亡。据了解,今年4月初曾放了一批“南美白”虾苗,案发时虾围中约有虾6000斤,每斤虾约有4 0尾,虾身长1 2至1 6厘米不等,价值约每斤1 8 .5元,总价值约111000元。
台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联合深井派出所民警对案件展开侦查工作。
民警通过走访排查购买农药的可疑人员,并排查了解与事主阿有产生过矛盾纠纷的人,发现与阿有产生过矛盾纠纷的施某存在重大的作案嫌疑。
三年前纠纷怀恨而投毒
在公安人员的面前,施某对其于6月28日,在阿有承包的虾围投放农药毒死虾围全部南美白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事主阿有与犯罪嫌疑人施某都是浙江人,几年前来到了台山市深井镇承包虾围养虾。2011年阿有与施某因承包虾围发生纠纷,经法院判决施某败诉,被判赔偿阿有10万元。当时,施某心中不服,曾向阿有扬言:你现在拿我10万元,总有一天我要让你不止赔10万元。一直怀恨在心的施某,3年来多次想报复阿有,但随后的2012、2013年见阿有养虾收成均不理想,而作罢。
今年施某眼见阿有养虾收成很好,再次起了报复之心,6月28日晚8时许,施某看见阿有离开虾围便拿出事先准备好的5瓶菊酯倒入阿有的虾围内,终于酿成恶果。目前,犯罪嫌疑人施某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而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