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底,辽宁省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省、市、县、乡三级四层完整的兽药监督执法体系,全省14个地级市、2个省管县均成立了兽药监督机构;89个涉农县(市、区)也全部成立了兽药监督机构;所有的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均加挂了畜产品安全监察所的牌子,数量达到686个,覆盖乡镇达1221个;人员共有723人。目前,全省兽药监督执法体系已建设完成。
辽宁省兽药监督执法体系在保障兽药质量安全工作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兽药违法行为产生了极大的震慑。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兽药违法案件共计3000余起,罚没物品货值共计130余万元,罚没金额共计550余万元。
2008年10月,辽宁省专门成立了辽宁畜产品安全监察所,为省畜牧兽医局直属事业单位,处级建制,由省财政全额拨款,现有职工32人,领导职数1正2副;内设机构5个,相当于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正5副。主要职责是负责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兽药、饲料的监督抽样工作;负责兽药、饲料从业人员的服务指导工作。
辽宁省将继续完善兽药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兽药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兽药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