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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公告(2014年第1号)
时间:2014/3/6 10:10:00  作者:【编辑】35941  来源:兽药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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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公告(2014年第1号) 

    

各有关考生: 

  根据我所2014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定于2014320-21日在北京组织开展兽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工种 

  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员 

  二、鉴定级别 

  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工) 

  三、鉴定人数 

  60人(每家企业限3人报考) 

  四、鉴定报考条件 

  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专职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本次鉴定: 

  (一)高中毕业连续从事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工作3年以上(含3年),并经兽用生物制品检验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200标准学时),取得结业证书; 

  (二)高中毕业连续从事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工作7年以上(含7年); 

  (三)中专兽用生物制品检验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并连续从事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工作2年以上(含2年); 

  (四)大专及以上兽用生物制品检验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含1年)。 

  五、鉴定考核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320 

  

8:30-12:00 

14:00-17:00 

病毒制品 

实操考核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生药楼二层实验室 

320 

8:30-12:00 

14:00-17:00 

细菌制品 

实操考核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生药楼三层实验室 

321 

9:00-10:30 

理论考核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综合楼四层大会议室 

17:00 

考生成绩公示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生药楼一层大厅 

  六、报名提交材料 

  (一)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二)工作单位开具的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岗位工作年限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每人一份; 

  (三)个人申报审批表(可于报名现场填写); 

  (四)本人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小2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七、报名方式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材料由中国兽药协会统一受理,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核; 

  (二)鉴定考核成绩合格者,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后发放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工); 

  (三)联系方式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人:王峰 

  联系电话:010-62103538 

  中国兽药协会 

   人:董微 

  联系电话:010-62103990-617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20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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