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5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指南》(农办财〔2014〕84号),已经农业部办公厅发布为便于有关单位申报,我办就批准立项的58项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项目(第398-455项)的立项理由和主要技术要点进行说明,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2015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理由和主要技术要点 |
序号 |
指南
编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立项理由及主要技术要点 |
1 |
398 |
标准整合 |
《动物性食品中环丙沙星、恩诺沙星、沙拉沙星、二氟沙星、达氟沙星多残留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或检测药物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牧发[1998]17号文、农业部236号公告[2003]、农业部1025号公告-14-2008、农业部783号公告-2-2006、GB 29692-2013。
2.检测药物应包括:环丙沙星、恩诺沙星、沙拉沙星、二氟沙星、达氟沙星。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猪、牛、羊、鸡、火鸡、兔(肌肉、脂肪、肝、肾),牛奶、羊奶,鱼的皮+肉
4.灵敏度:定量限20μg/kg或以下。 |
2 |
399 |
标准整合 |
《动物性食品中氟甲喹、噁喹酸多残留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或检测药物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业部236号公告[2003]、GB/T 23198-2008。
2.检测药物应包括:氟甲喹、噁喹酸。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猪、牛、羊、鸡、火鸡、兔(肌肉、脂肪、肝、肾),牛奶、羊奶、鱼的皮+肉。
4.灵敏度:定量限20μg/kg或以下。 |
3 |
400 |
标准整合 |
《蜂产品中喹诺酮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T 20757-2006、GB/T 23411-2009、GB/T 23412-2009。
2.检测药物应包括:环丙沙星、恩诺沙星、沙拉沙星、二氟沙星、达氟沙星、氟甲喹、噁喹酸。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蜂蜜、蜂王浆。
4.灵敏度:定量限按不得检出处理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4 |
401 |
标准整合 |
《水产品中喹诺酮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定量限不满足检测要求。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T 20751-2006、GB/T 23412-2009、农业部第1077号公告-1-2008。
2.检测药物应包括:无限量规定的喹诺酮类药物。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鳗鲡及制品、鱼、虾、蟹可食部分。
4.灵敏度:定量限按不得检出处理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5 |
402 |
标准整合 |
《动物性食品中喹诺酮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定量限不满足检测要求。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T 21312-2007、GB/T 20366-2006。
2.检测药物应包括:无限量规定的喹诺酮类药物。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猪、牛、羊、鸡、火鸡、兔(肌肉、脂肪、肝、肾)。
4.灵敏度:定量限按不得检出处理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6 |
403 |
标准整合 |
《水产品中四环素、金霉素、土霉素、多西环素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牧发[1998]17号文、GB/T 22961-2008。
2.检测药物应包括:四环素、金霉素、土霉素、多西环素。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鱼皮+肉、鳗鲡、河豚、龙虾。
4.灵敏度:定量限50μg/kg以下。 |
7 |
404 |
标准整合 |
《蜂产品中四环素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定量限不满足检测要求。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T 23409-2009、GB/T 18932.4-2002、GB/T 18932.23-2003。
2.检测药物应包括:四环素、金霉素、土霉素、多西环素。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蜂蜜、蜂王浆。
4.灵敏度:定量限按不得检出处理,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8 |
405 |
标准整合 |
《蜂产品中氨基糖苷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氨基糖苷类药物未批准用于蜜蜂,故不得检出,原标准检测限不满足检测要求。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T 21164-2007、GB/T 22945-2008、GB/T 18932.3-2002、GB/T 22995-2008。
2.检测药物应包括:链霉素、双氢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大观霉素、安普霉素、新霉素、潮霉素B等常见同类药物。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蜂王浆、蜂蜜。
4.灵敏度:定量限按不得检出处理,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9 |
406 |
标准整合 |
《水产品中氨基糖苷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氨基糖苷类药物(除新霉素)未批准用于水产,故不得检出,原标准检测限不满足检测要求。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T 22954-2008、农业部1077号公告-3-2008。
2.检测药物应包括:链霉素、双氢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大观霉素、安普霉素、潮霉素B等常见同类药物。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河豚、鳗鲡等常见水产动物。
4.灵敏度:定量限按不得检出处理,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10 |
407 |
标准整合 |
《动物性食品中庆大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牧发[1998]17号文、农业部1163号公告-7-2009。
2.检测药物应包括:庆大霉素。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牛、猪、鸡(肌肉、脂肪、肝、肾),牛奶。
4.灵敏度:定量限,50μg/kg以下。 |
11 |
408 |
标准整合 |
《动物性食品中新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牧发[1998]17号文、农牧发[2001]38号。
2.检测药物应包括:新霉素。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牛、羊、猪、鸡、火鸡、鸭(肌肉、脂肪、肝、肾)、牛奶、羊奶、鸡蛋、鱼肉+皮。
4.灵敏度:定量限,250μg/kg以下。 |
12 |
409 |
标准整合 |
《动物性食品及尿液中雌激素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检测限未达到检测要求。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T 20749-2006、GB/T 22967-2008、GB 29698-2013、GB/T 5009.108-2003、GB/T 20443-2006、农业部1031号公告-4-2008、农牧发[1998]17号。
2.检测药物应包括:己烯雌酚、雌二醇、雌三醇、炔雌醇、雌酮以及有关药物。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猪、牛、羊、鸡的肌肉、脂肪、肝、肾、鸡蛋、牛奶、羊奶、奶粉、猪尿、牛尿。
4.灵敏度:定量限,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13 |
410 |
标准整合 |
《动物性食品及尿液中乙酰孕激素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检测限未达到检测要求。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T 22973-2008、GB/T 20753-2006。
2.检测药物应包括:醋酸氟孕酮、醋酸美仑孕酮、醋酸甲地孕酮、醋酸氯地孕酮以及替代标准中有关药物。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猪、牛、羊、鸡的肌肉、脂肪、肝、肾、鸡蛋、牛奶、羊奶、奶粉、猪尿、牛尿。
4.灵敏度:定量限,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14 |
411 |
标准整合 |
《动物性食品及尿液中同化激素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检测限未达到检测要求。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业部1063号公告-2-2008、农业部1031号公告-1-2008、GB/T 20760-2006、GB/T 20758-2006、GB/T 22976-2008、GB/T 20761-2006。
2.检测药物应包括:甲基睾酮、群勃龙、苯丙酸诺龙、丙酸睾酮,以及原标准中有关药物。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猪、牛、羊、鸡的肌肉、脂肪、肝、肾、鸡蛋、牛奶、羊奶、奶粉、猪尿、牛尿。
4.灵敏度:定量限,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15 |
412 |
标准整合 |
《动物性食品及尿液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检测限未达到检测要求。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业部1031号公告-2-2008、农业部1063号公告-1-2008、农业部958号公告-6-2007、GB/T 22978-2008、GB/T 22977-2008、GB/T 22986-2008、GB/T 22977-2008、GB/T 20741-2006、GB/T 20754-2006。
2.检测药物应包括:地塞米松、倍他米松,以及原标准中有关药物。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猪、牛、羊、鸡的肌肉、脂肪、肝、肾、鸡蛋、牛奶、羊奶、奶粉、猪尿、牛尿。
4.灵敏度:定量限,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16 |
413 |
标准整合 |
《水产品中磺胺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检测限未达到检测要求。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业部958号公告-12-2007、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GB/T 22951-2008。
2.检测药物应包括:磺胺二甲嘧啶、磺胺对甲氧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米隆、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脒、磺胺喹噁啉、磺胺氯哒嗪、磺胺氯吡嗪、磺胺嘧啶、磺胺噻唑、甲氧苄啶、二甲氧苄啶。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河豚鱼、鳗鲡等水产品。
4.灵敏度:定量限,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17 |
414 |
标准整合 |
《蜂产品中磺胺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检测限未达到检测要求。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T 18932.17-2003、GB/T 22947-2008、GB/T 18932.5-2002。
2.检测药物应包括:磺胺二甲嘧啶、磺胺对甲氧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米隆、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脒、磺胺喹噁啉、磺胺氯哒嗪、磺胺氯吡嗪、磺胺嘧啶、磺胺噻唑、甲氧苄啶、二甲氧苄啶。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蜂蜜、蜂王浆。
4.灵敏度:定量限,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18 |
415 |
标准整合 |
《动物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 29694-2013、农牧发[1998]17号文、农牧发[2001]38号文。
2.检测药物应包括:磺胺二甲嘧啶、磺胺对甲氧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米隆、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脒、磺胺喹噁啉、磺胺氯哒嗪、磺胺氯吡嗪、磺胺嘧啶、磺胺噻唑、甲氧苄啶、二甲氧苄啶(应为已批准使用的磺胺类药物)。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牛、羊、猪、鸡的肌肉、脂肪、肝、肾、牛奶、羊奶、奶粉以及兔肌肉。
4.灵敏度:定量限,50μg/kg以下。 |
19 |
416 |
标准整合 |
《动物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业部1025号公告-23-2008、农业部1025号公告-15-2008、农业部781号公告-12-2006、农业部236号公告[2003]、GB/T 22966-2008、GB/T 20759-2006、GB/T 21316-2007。
2.检测药物应包括:原标准已有的但我国尚未批准使用的磺胺类药物。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牛、羊、猪、鸡的肌肉、脂肪、肝、肾、鸡蛋、牛奶、羊奶、奶粉以及兔肌肉。
4.灵敏度:定量限,50μg/kg以下。 |
20 |
417 |
标准整合 |
《鸡可食组织中聚醚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或药物种类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牧发[1998]17号、农牧发[2001]38号、GB/T 20364-2006。
2.检测药物应包括:莫能菌素。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牛、羊、鸡、火鸡、鹌鹑的肌肉、脂肪、肝、肾、牛奶、羊奶。
4.灵敏度:定量限,鸡组织按限量要求规定,鸡蛋按不得检出处理。 |
21 |
418 |
标准整合 |
《动物性食品中莫能菌素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T 20364-2006、农牧发[1998]17号。
2.检测药物应包括:常山酮、氯苯胍、盐霉素、莫能菌素、甲基盐霉素、马度米星、拉沙洛西霉素。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鸡的肌肉、皮+脂、肝、肾、鸡蛋。
4.灵敏度:定量限,按残留限量要求规定。 |
22 |
419 |
标准整合 |
《蜂产品中大环内酯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检测限未达到检测要求。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T 21168-2007、GB/T 23408-2009、GB/T 22941-2008、GB/T 22946-2008、GB/T 18932.8-2002。
2.检测药物应包括:红霉素、吉他霉素、螺旋霉素、替米考星、泰乐菌素、泰万菌素,及有关药物代谢物。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蜂蜜、蜂王浆。
4.灵敏度:定量限,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23 |
420 |
标准整合 |
《动物性食品中替米考星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检测限未达到检测要求。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业部1025号公告-10-2008、农业部958号公告-1-2007。
2.检测药物应包括:替米考星。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牛、羊、猪、鸡(肌肉、脂肪、肝、肾)、牛奶、羊奶、蛋。
4.灵敏度:定量限,组织50μg/kg以下,由于泌乳期和产蛋期禁用,奶、蛋的检测限和定量限应尽可能低,或者删除蛋、奶。 |
24 |
421 |
标准整合 |
《动物性食品中林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和气相色谱-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检测限未达到检测要求。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牧发[1998]17号、农业部1163号公告-2-2009、GB 29685-2013。
2.检测药物应包括:林可霉素。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牛、羊、猪、禽(肌肉、脂肪、肝、肾)、牛奶、羊奶、鸡蛋。
4.灵敏度:定量限,50μg/kg以下。 |
25 |
422 |
标准整合 |
《动物性食品中镇静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业部1163号公告-8-2009、GB 29697-2013、GB/T 20763-2006、
GB/T 22993-2008。
2.检测药物应包括:安眠酮、氯丙嗪、地西泮、卡拉洛尔等。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牛、猪、鸡(肌肉、脂肪、肝、肾、心脏)、牛奶、羊奶、奶粉。
4.灵敏度:定量限,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26 |
423 |
标准整合 |
《动物性食品中阿苯达唑及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牧发[1998]17号、农业部1163号公告-4-2009、农业部958号公告-9-2007。
2.检测药物应包括:阿苯达唑及其代谢物。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牛、羊、猪、鸡(肌肉、脂肪、肝、肾)。
4.灵敏度:定量限,50μg/kg以下。 |
27 |
424 |
标准整合 |
《动物性食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牧发[1998]17号、农业部1025号公告-21-2008、农业部06年第781-1、GB/T 18932.20-2003、农业部06年第781-10。
2.检测药物应包括:氯霉素。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牛、猪、鸡(肌肉、脂肪、肝、肾),牛奶、蜂蜜。
4.灵敏度:定量限,0.3μg/kg以下。 |
28 |
425 |
标准整合 |
《动物性食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业部236号公告[2003]、GB/T 18932.19-2003、农业部06年第781-2、GB 29688-2013、GB/T 21165-2007。
2.检测药物应包括:氯霉素。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牛、猪、鸡(肌肉、脂肪、肝、肾),牛奶、蜂蜜、肠衣。
4.灵敏度:定量限,0.3μg/kg以下。 |
29 |
426 |
标准整合 |
《蜂产品中硝基咪唑类药物及代谢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药物不全,检测范围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T 18932.26-2005、GB/T 20744-2006、GB/T 23407-2009、GB/T 23410-2009、GB/T 22949-2008。
2.检测药物应包括:甲硝唑、地美硝唑、洛硝达唑,及相应代谢物。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蜂王浆、蜂蜜。
4.灵敏度:定量限,1.0μg/kg以下。 |
30 |
427 |
标准整合 |
《蜂产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及代谢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检测范围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T 18932.24-2005、GB/T 21167-2007。
2.检测药物应包括:四种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蜂王浆、蜂蜜。
4.灵敏度:定量限,1.0μg/kg以下。 |
31 |
428 |
标准整合 |
《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及代谢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检测范围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业部1077号公告-2-2008、农业部06年第783-1。
2.检测药物应包括:四种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原标准涉及水产品可食部分。
4.灵敏度:定量限,1.0μg/kg以下。 |
32 |
429 |
标准整合 |
《动物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及代谢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检测范围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牧发[1998]17号、农牧发[2001]38号、GB/T 21311-2007、农业部06年第781-4、GB/T 20752-2006。
2.检测药物应包括:四种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牛、猪、鸡(肌肉、脂肪、肝、肾)、鸡蛋。
4.灵敏度:定量限,1.0μg/kg以下。 |
33 |
430 |
标准整合 |
《动物性食品及奶粉中卡巴氧及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业部236号公告[2003]、农牧发[1998]17号、GB/T 22984-2008、GB/T 20746-2006。
2.检测药物应包括:卡巴氧、喹噁啉-2-羧酸(卡巴氧代谢物)、脱氧卡巴氧。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猪、牛、鸡(肌肉、肝),牛奶、奶粉。
4.灵敏度:定量限,1.0μg/kg以下。 |
34 |
431 |
标准整合 |
《动物性食品中阿维菌素、伊维菌素、乙酰氨基阿维菌素、多拉霉素多残留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牧发[1998]17号、农业部781号公告-5-2006、农业部1025号公告-5-2008、GB/T 20748-2006、GB/T 21320-2007。
2.检测药物应包括:阿维菌素、多拉霉素、伊维菌素、乙酰氨基阿维菌素。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牛、羊、鹿、猪(肌肉、脂肪、肝、肾)。
4.灵敏度:定量限,按MRL要求制定。 |
35 |
432 |
标准修订 |
修订《禽蛋、奶和奶粉中多西环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对于多西环素,禽蛋和奶均不得检出,原标准定量限不满足检测要求。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T 21317-2007。
2.检测药物应包括:多西环素。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常见禽蛋、牛奶、羊奶、奶粉。
4.灵敏度:定量限按不得检出处理,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36 |
433 |
标准修订 |
修订《动物性食品中大观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 29685-2013。
2.检测药物应包括:大观霉素。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牛、羊、猪、鸡(肌肉、脂肪、肝、肾)、牛奶、鸡蛋。
4.灵敏度:定量限,100μg/kg以下。 |
37 |
434 |
标准修订 |
修订《动物性食品中链霉素和双氢链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牧发[1998]17号文。
2.检测药物应包括:链霉素、双氢链霉素。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牛、羊、猪、鸡(肌肉、脂肪、肝、肾),牛奶、羊奶。
4.灵敏度:定量限,100μg/kg以下。 |
38 |
435 |
标准修订 |
修订《动物性食品中氨基糖苷类药物多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且潮霉素B和卡那霉素检测限未达到检测要求。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T 21323-2007。
2.检测药物应包括:原标准的药物。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动物内脏、肌肉、鸡蛋。
4.灵敏度:定量限,潮霉素B、卡那霉素、妥布霉素1.0μg/kg以下,其他药物50以下。 |
39 |
436 |
标准修订 |
修订《鸡蛋中喹诺酮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药物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业部第781号公告-6-2006。
2.检测药物应包括:环丙沙星、恩诺沙星、沙拉沙星、二氟沙星、达氟沙星、氟甲喹、噁喹酸。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鸡蛋。
4.灵敏度:定量限按不得检出处理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40 |
437 |
标准修订 |
修订《动物性食品中青霉素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T 20755-2006、GB/T 21315-2007。
2.检测药物应包括:无限量及我国尚未批准使用的青霉素类药物。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牛、羊、猪、鸡等食品动物(肌肉、脂肪、肝、肾),鸡蛋。
4.灵敏度:定量限按不得检出处理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41 |
438 |
标准修订 |
修订《动物性食品中青霉素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业部958号公告-7-2007。
2.检测药物应包括: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氨苄西林、氯唑西林、氯唑西林、阿莫西林等有限量的青霉素类药物。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牛、羊、猪、鸡等食品动物(肌肉、脂肪、肝、肾),鸡蛋。
4.灵敏度:定量限按按有关限量规定进行确定。 |
42 |
439 |
标准修订 |
修订《水产品中青霉素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T 22952-2008、GB 29682-2013。
2.检测药物应包括: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氨苄西林、氯唑西林、氯唑西林、阿莫西林等。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河豚、鳗鱼、鲤、鲢、草鱼、虾、海参等。
4.灵敏度:定量限按不得检出处理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43 |
440 |
标准修订 |
修订《蜂产品中青霉素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T18932.25-2005。
2.检测药物应包括: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氨苄西林、氯唑西林、氯唑西林、阿莫西林等。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蜂蜜、蜂王浆。
4.灵敏度:定量限按不得检出处理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44 |
441 |
标准修订 |
修订《水产品中头孢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T22960-2008。
2.检测药物应包括:头孢氨苄、头孢喹肟、头孢噻呋(去甲头孢噻呋)等。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河豚鱼和鳗鲡等。
4.灵敏度:定量限按不得检出处理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45 |
442 |
标准修订 |
修订《蜂产品中头孢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T22942-2008。
2.检测药物应包括:头孢氨苄、头孢喹肟、头孢噻呋(去甲头孢噻呋)等。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蜂蜜、蜂王浆。
4.灵敏度:定量限按不得检出处理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46 |
443 |
标准修订 |
修订《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气相色谱-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药物不全,原标准动物组织不全。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GB/T 22959-2008、GB/T 22338-2008
2.检测药物应包括:氯霉素。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河豚鱼、鳗鱼和烤鳗、其他鱼、虾可食部分。
4.灵敏度:定量限0.3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47 |
444 |
标准修订 |
修订《水产品中卡巴氧和喹乙醇代谢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
立项理由:原标准检测限未达到检测要求。
技术要点:1.能够替代:农业部1077号公告-5-2008。
2.检测药物应包括:3-甲基喹噁啉-2-羧酸(喹乙醇代谢物)、卡巴氧、喹噁啉-2-羧酸(卡巴氧代谢物)、脱氧卡巴氧。
3.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原标准涉及水产品种。
4.灵敏度:定量限1.0μg/kg以下,尽可能低。 |
48 |
445 |
标准制定 |
制定《动物性食品中有机磷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立项理由:无此类药物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方法标准。
技术要点:1.检测药物应包括:辛硫磷、巴胺磷、倍硫磷、马拉硫磷、二嗪农、敌百虫、敌敌畏、甲基吡啶磷。
2.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牛、羊、马、猪及鸡的肌肉、脂肪、肝、肾、牛奶、羊奶、鸡蛋
3.灵敏度:检测限不限,定量限根据不同药物MRL而定。 |
49 |
446 |
标准制定 |
制定《蜂产品中蝇毒磷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
立项理由:无此类药物的检测方法标准。
技术要点:1.检测药物应包括:蝇毒磷。
2.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蜂蜜、蜂王浆。
3.灵敏度:检测限不限,定量限50μg/kg以下。 |
50 |
447 |
标准制定 |
制定《动物性食品中拟除虫菊酯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立项理由:无此类药物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标准。
技术要点:1.检测药物应包括:氟氯氰菊酯、三氟氯氰菊酯、氯氰菊酯、α-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氰戊菊酯、氟氯苯氰菊酯、氟胺氰菊酯。
2.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牛、羊、猪、鸡(肌肉、脂肪、肝、肾),牛奶。
243.灵敏度:检测限不限,定量限5~10μg/kg 。 |
51 |
448 |
标准制定 |
制定《水产品中丁香酚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
立项理由:无此类药物的检测方法标准。
技术要点:1.检测药物应包括:丁香酚。
2.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淡水鱼、海水鱼与虾可食性组织。
3.灵敏度:检测限不限,定量限1.0以下,尽可能低。 |
52 |
449 |
标准制定 |
制定《动物性食品中异丙嗪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立项理由:无此类药物的检测方法标准。
技术要点:1.检测药物应包括:异丙嗪及其代谢物。
2.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猪肾、猪肝、猪肉、牛肾、牛肉。
3.灵敏度:检测限不限,定量限1.0以下,尽可能低。 |
53 |
450 |
标准制定 |
制定《动物源性食品中那西肽的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 |
立项理由:无此类药物的检测方法标准。
技术要点:1.检测药物应包括:那西肽。
2.适用动物组织应包括:牛、猪、鸡(肉、肝、肾)及牛奶。
3.灵敏度:定量限根据仪器情况尽可能低。 |
54 |
451 |
标准制定 |
制定水产品中吡喹酮最大残留限量 |
立项理由:此药物批准用于水产,但无水产动物最大残留限量。
技术要点:靶动物组织应包括:草鱼、黄鳝、鳗鱼的肌肉加皮 |
55 |
452 |
标准制定 |
制定羊组织及羊奶中三氮脒最大残留限量 |
立项理由:此药物批准用于羊,但无羊组织及羊奶最大残留限量。
技术要点:靶动物组织应包括:羊的肌肉、脂肪、肝、肾、奶。 |
56 |
453 |
标准制定 |
制定水产品中甲砜霉素最大残留限量 |
立项理由:此药物批准用于水产(鱼和鳖),但无水产动物最大残留限量。
技术要点:靶动物组织应包括:鱼肌肉加皮、鳖可食组织。 |
57 |
454 |
标准制定 |
制定犊牛组织妥曲珠利最大残留限量 |
立项理由:此药物批准用于犊牛,但无犊牛可食组织最大残留限量。
技术要点:靶动物组织应包括:犊牛肌肉、脂肪、肝、肾。 |
58 |
455 |
标准制定 |
制定水产品中氯氰菊酯最大残留限量 |
立项理由:此药物批准用于水产(青鱼、草鱼、鲢、鳙、鲤、鲫、鳊等),但无水产动物最大残留限量。
技术要点:靶动物组织应包括:鱼肌肉加皮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