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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兽药抽检不合格的企业重罚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时间:2014/10/13 11:24:00  作者:35941小编  来源: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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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获悉,10月9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发布,该局《关于下达 2014 年第 2 次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的文件。并公布了全省17地市兽药抽检数量,泰安将有67批兽药参与本次质量监督抽查,包括泰安兽药生产企业23个,经营单位24个,使用单位20个。

据悉,本次抽检过程中,将对生产企业不确认的兽药产品、检测不合格的兽药产品,应依法查处。

另外从生产企业成品库中抽检出不合格产品、从兽药 GSP 经营企业抽检出不确认假兽药、企业不配合监督抽检或者关门停业超过 6 个月、库存产品生产日期在 6 个月以外等情况,相关部门将依据农业部第 2071 号公告从重处罚,依法报请吊销其《兽药生产恀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同时,视情况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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