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解 更 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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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目前我县共有在职乡镇畜牧兽医人员23人,承担着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等众多公益性职能,又肩负着推广农村先进技术、畜牧生产经营等诸多服务性职能,为促进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日,我县决定提高乡镇畜牧兽医人员待遇,标准由县、乡(镇)财政各发给乡镇畜牧兽医人员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县、乡(镇)财政各发每人每月500元。标准从2013年1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