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保障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规范运作,10月中旬以来,灵璧县畜牧局多措并举在全县开展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督查活动。
一是给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发放了一封公开信,宣传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养殖业主严禁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必须在动物防疫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宣传落实国家关于对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政策;
二是签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责任状,告知规模养殖场(户)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作出守法生产、保障质量安全的承诺,严禁病死畜禽流出养殖场,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监管。摸清核实所有符合要求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落实监管人员,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完善监管记录,规范上报处理照片和台账,发现养殖场(户)饲养动物数量不明原因减少的,配合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及时调查,严禁随意抛弃病死动物。
四是开展执法督查。组织执法人员对各镇重点养殖场(户)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无害化处理设施、记录,杜绝随意抛弃病死动物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