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解 更 多
下 载 A P P
津牧药〔2011〕29号
有农业的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管理,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2011年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我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1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2011年天津市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1年天津市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2011年天津市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