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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0/2/4 10:41:00  作者:[编辑]金小在  来源:三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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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要求
    对所有猪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按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猪在春秋两季各实施一次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猪要及时免疫。
    1.规模养猪场免疫
    商品猪:使用活疫苗于断奶前后初免,4个月后免疫1次;或者,使用灭活苗于断奶后初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初免后一个月加强免疫1次。种母猪:使用活疫苗或灭活疫苗进行免疫。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以后每次配种前加强免疫1次。种公猪:使用灭活疫苗进行免疫。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以后每隔4~6个月加强免疫1次。
    2.散养猪免疫
    春、秋两季对所有猪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养猪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使用疫苗种类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
    四、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健康猪使用活疫苗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猪可以不进行强化免疫。
    五、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活疫苗免疫28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高致病性猪蓝耳病ELISA抗体IRPC值≥20判为合格。存栏猪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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