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口服液  粉针  水针  可溶性粉  散剂  溶液剂  预混剂 兽药






A
P
P

 
按疾病查产品 >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转发农业部2008年第四期兽药抽检情况通报的通知
时间:2009/1/10 11:18:00  作者:[编辑]35941  来源:山东畜牧网
分享到: 微信 更多

各市畜牧兽医局:

现将《农业部关于发布2008年第四期兽药抽检情况的通报》(农医发〔2008〕26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我省兽药产品合格率偏低的问题。根据农业部汇总通报的数据,2008年第三季度全国兽药抽检合格率为81.4%,其中我省是59.5%,比全国合格率低了21.9个百分点,比第二季度下降6.4个百分点,连续两个季度列全国最后。本期通报中,全国重点监控企业26个,其中我省有10个;另外,根据省级重点监控企业认定标准,有山东恩康药业有限公司、潍坊圣达药业有限公司、莱州市光明兽药有限公司、青岛华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4个企业被列为省级重点监控企业。从本期通报中我省兽药生产企业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附件2)分析,第三季度全国共抽检我省兽药产品数量294批,占全国抽检总数量的6.7%,比第二季度减少20批,占全国比例下降0.8个百分点。我省有27个兽药生产企业被抽检两个批次以上不合格,共计87批,占我省不合格产品总数的73.1%;14个重点监控企业有61批不合格,占我省不合格产品总数的51.3%。从不合格产品来源看,山东省兽药质量检验所从企业成品库中抽检14批,河北14批、新疆(含兵团)13批,内蒙12批、辽宁11批、河南7批,均为经营环节的产品。

二、采取措施,提高兽药产品抽检合格率,维护我省兽药行业声誉。对省级以上重点监控企业由省、市分别立案查处。对不合格产品数量多、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坚决报请农业部吊销生产许可证。各市、县要按照农业部文件要求,向辖区内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广泛传达、公布通报内容,向社会公开违法企业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要组织人员进行对照清查,发现通报中的同批次不合格产品,应依法查处并没收销毁;对非法企业和重点监控企业的相关产品,应予以重点检查,努力净化兽药生产经营环境。

请各市将查处情况于2009年2月底前报我局医政药政处。

附件:1、农业部关于发布2008年第四期兽药抽检情况的通报

2、2008年第四期我省兽药生产企业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本文共分[1] 页

    上一篇:2008年山东省兽药生产企业第四期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下一篇:2009年1月12日 第1批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
 
35941客服微信
扫一扫了解更多产品信息!
新手指南
了解35941
注册新用户
法律声明
服务条款
联系我们
兽药产品
猪兽药
鸡兽药
牛羊兽药
毛皮兽药
水产兽药
饲料产品
猪饲料
鸡饲料
饲料添加剂
饲料预混剂
浓缩料
猪药系列
高热病
口蹄疫
咳喘病
拉稀
促生长
禽药系列
黄白痢
大肠杆菌
呼吸道
新城疫
消毒剂
牛羊系类
牛羊催肥
乳房炎
头孢
驱虫药
小反刍
35941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了解更多产品信息!
货到付款 整件免邮 正品保证 买贵补差 支付宝担保
Copyright 2006-2019 35941.com版权所有 吉ICP证B-2-4-20080050号 吉ICP备080000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4301号 *兽药广审(文)201609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