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污染,是农业立体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为加大城乡生态建设力度,切实开展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市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牢固确立“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理念,在主城规划控制区330平方公里、呈贡新城规划控制区107平方公里、滇池环湖路内侧(含湖面)、35条入滇河道两岸各200米范围,全面禁止养殖畜禽。到2008年12月底,实现违法违规畜禽养殖零申报。在上述区域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减少畜禽污物排放,降低空气、水源、土壤污染,促进环境保护,推进全市畜牧业科学合理布局,工业化和集约化经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属地实施、群众参与的原则。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滇管局、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接滇池流域七个县(市)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确定行动计划,迅速开展相关工作。与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养殖户及农民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禁止畜禽养殖工作,确保按期实现工作目标。
(二)坚持依法实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止管理办法》、《滇池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禁止畜禽养殖工作。并加强工作后续力度,形成长效机制,避免在禁养区域畜禽养殖禁而不止。
三、责任分工和工作内容
(一)市级相关部门
由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滇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于2008年7月底前,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接各县(市)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确定行动计划。指导、督促相关工作的落实。
责任人:孟少波、赵学农、李昆敏、余汝兴、沈彦纯
(二)五华区人民政府
2008年12月底前,在辖区内地处主城规划控制区620平方公里范围,即:东、南延现五华区区划地界,北至茨坝-普吉,西至海源寺-眠山一线范围;过境入滇的盘龙江、大观河、新河、老运粮河河道两岸各200米不在上述区域的范围;全面禁止畜禽养殖,实现违法违规养殖畜禽零申报。(五华区在主城规划控制区范围目前存栏畜禽约16.56万头、羽,与河道两侧存栏畜禽养殖约11.1万头、羽互有交叉)
责任人:杨 皕
(三)盘龙区人民政府
2008年12月底前,在辖区内地处主城规划控制区620平方公里范围,即:东、南、西延现盘龙区区划地界,北至茨坝-金殿-东白沙河一线范围内;过境入滇的盘龙江、金汁河、冷水河、大清河河道两岸各200米不在上述区域的范围;全面禁止畜禽养殖,实现违法违规养殖畜禽零申报。(盘龙区在主城规划控制区范围目前存栏畜禽约40.86万只、羽,与河道两侧存栏畜禽约2.2万头、羽互有交叉)
责任人:卢 彬
(四)官渡区人民政府
2008年12月底前,在辖区内地处主城规划控制区620平方公里范围,即东至呈贡大冲、黄土坡-阿拉乡-东白沙河一线,南至福宝-六甲-广卫一线,西、北延现官渡区区划地界范围;过境入滇的盘龙江、新宝象河、金汁河、马料河、五甲宝象河、虾坝河、海河、大清河、小清河、六甲宝象河、老宝象河、姚安河、老盘龙江、枧槽河河道两岸各200米不在上述区域的范围;广福路(六甲立交桥至西福路段)、西福路(西福路至西华园段)、环湖东路现状与规划路内侧(含湖面)属官渡辖区且不在上述区域的范围;全面禁止畜禽养殖,实现违法违规养殖畜禽零申报。(官渡区在主城规划控制区范围目前存栏畜禽约289.5万只、羽,与滇池环湖路内及入滇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存栏畜禽约93万头、羽互有交叉)
责任人:刘跃进
(五)西山区人民政府
2008年12月底前,在辖区内地处主城规划控制区620平方公里范围,即东、北延现西山构区划地界范围,南至滇池,西至马街-碧鸡一线范围;过境入滇的盘龙江、大观河、新河、王家堆渠、西坝河、船房河、金家河、乌龙河、采莲河、老运粮河河道两岸各200米不在上述区域的范围;西福路(西福路至西华园段)、石安公路(西华园至高峤段)、高海公路辅道内侧(含湖面)属西山辖区且不在上述区域的范围;全面禁止畜禽养殖,实现违法违规养殖畜禽零申报。(西山区在主城规划控制区范围目前存栏畜禽约20万头、羽,与滇池环湖路内及入滇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存栏畜禽约7.1万头、羽互有交叉)
责任人:蔡德生
(六)呈贡县人民政府、呈贡新城管委会
2008年12月底前,呈贡新城规划控制区160平方公里范围,即:东至白龙潭山、大尖山和大官山,南接关山,西到滇池,北邻官渡区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过境入滇的马料河、捞鱼河、洛龙河河道两岸各200米不在上述区域的范围;环湖东路现状与规划路内侧(含湖面)属呈贡县辖区的范围;全面禁止畜禽养殖,实现违法违规养殖畜禽零申报。(在呈贡新城规划控制区范围目前存栏畜禽约163.5万头、羽,与滇池环湖路内及入滇河道两侧200米范围现存栏畜禽约22.5万头、羽互有交叉)
责任人:吴庆昆
(七)晋宁县人民政府
2008年12月底前,在过境入滇的南冲河、大河、柴河、白鱼河、茨巷河、古城河、东大河河道两岸各200米区域的范围;规划的环湖南路内侧(含湖面)属晋宁县辖区的范围;全面禁止畜禽养殖,实现违法违规养殖畜禽零申报。(在滇池环湖路内及入滇河道两侧200米范围现存栏畜禽约70万头、羽)
责任人:吕天云
(八)嵩明县人民政府
2008年12月底前,在过境入滇的冷水河、牧羊河河道两岸各200米范围,全面禁止畜禽养殖,实现违法违规养殖畜禽零申报。(在入滇河道两侧200米范围现存栏畜禽约37.8万头、羽)
责任人:张正平
(九)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008年12月底前,在辖区内地处主城规划区330平方公里范围,即国务院批准的10平方公里起步区(西区),市政府批准的6平方公里规划区(东区),金河片区4.42 平方公里和船房河片区2.07 平方公里范围;度假区呈贡新区大渔片区24.99 平方公里,即北起七星山,东至昆玉高速公路,西至滇池岸边范围;环湖东路现状与规划路内侧(含湖面)属度假区辖区的范围;过境入滇的采莲河、捞鱼河河道两岸各200米不在上述区域的范围;全面禁止畜禽养殖,实现违法违规养殖畜禽零申报。
责任人:范立义
(十)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08年12月底前,在辖区内地处主城规划区330平方公里范围,即国务院批准的9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已经完成开发建设的5平方公里--南至人民西路,北至海屯路,东至二环西路(部分),西至昌源路范围;马金铺88.16平方公里全部辖区和现代新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23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的全部辖区,共计111.6平方公里,即东北与吴家营乡接壤,西北与大渔乡接壤,西南与晋宁县接壤,东南与玉溪市边界接壤范围;环湖东路现状与规划路内侧(含湖面)属高新区辖区的范围;过境入滇的新河、南冲河、捞鱼河、老运粮河河道两岸各200米不在上述区域的范围;全面禁止畜禽养殖,实现违法违规养殖畜禽零申报。
责任人:张兴华
(十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08年12月底前,在辖区165平方公里范围,即:南至呈贡县洛羊镇行政区,西至新昆洛公路及小板桥街道办事处的织布营、义路村一线,北达阿拉乡行政区,东到呈贡县洛羊镇行政区范围;环湖东路现状与规划路内侧(含湖面)属经开区辖区的范围;过境入滇的新宝象河、马料河、洛龙河、六甲宝象河、老宝象河河道两岸各200米不在上述区域的范围;全面禁止畜禽养殖,实现违法违规养殖畜禽零申报。
责任人:张 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违法违规养殖畜禽零申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门负责,由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滇管局指导7个县(市)区政府、3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具体实施。市级成立违法违规养殖畜禽零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3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是零申报工作的申报主体、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开展零申报工作方案和目标的细化,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层层抓落实。
(二)严格奖惩
将违法违规养殖畜禽零申报工作纳入全市零申报工作督促检查验收考核范围,对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严肃问责。
(三)资金保障
由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局负责,制定违法违规养殖畜禽零申报以奖代补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执行。